(一)首部
首部应该明示这是一份遗嘱,并且将遗嘱人的基本信息和立遗嘱时的精神状况和自主能力进行交代。通常包括:
1. 标题。通常为“遗嘱”二字。标题不是必有项目。
2. 遗嘱人信息。包括遗嘱人姓名、身份证号、婚姻家庭状况等。代书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
3. 遗嘱人立遗嘱时精神状况。这一点是基于法律规定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考虑。
4. 遗嘱人立遗嘱时的意志自主状况。这一点是基于法律规定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
5. 遗嘱唯一性声明或者与其他遗嘱的关系。以免造成多份遗嘱的烦恼。而且方便以后对遗嘱进行补充或修正。
(二)正文
正文是遗嘱的核心,也是进行遗产筹划的重点。在这部分,遗嘱人要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遗嘱人可以先列明遗产清单,然后再一一分配,也可以不列清单,分项分配。这部分应充分咨询律师意见,防止类似处分他人财产等导致遗嘱无效情形的出现。另外,也要确保对财产的处分符合财产的最大效益,并具有可执行性。要照顾各方利益,并保证不违反上述遗嘱实质要件的后三点内容。上面就是丈夫的遗嘱三分之一的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