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权转让纠纷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属于特殊地域管辖,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后是需要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的,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