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订婚之后同居的,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并且也不打算办理结婚登记的,男方可以要求返还所有的彩礼。
2、但是如果女方已经将部分彩礼用于置办婚礼的,又是男方悔婚的,那已经花费的部分可以不用返还。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4)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