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问一下江苏苏州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

帮助5人 4.3w浏览 #征地拆迁 匿名 2022-10-17 天津津南区
问题相似?点击查看诊断报告~
律师解答 共1条
  • 策略法律先锋
    策略法律先锋
    39人赞同了该解答
    咨询我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纳税人首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前,应先在税务机关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填写《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完成后,即可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申报时应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如何确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186号)明确,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务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义务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义务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二)征税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建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业则不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全文
    11 2022-10-17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53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问一下江苏苏州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
一键咨询
  • 河西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8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坻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河西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0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5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1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和平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2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坻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2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1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开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1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7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6****66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4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红桥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2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1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沽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和平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武清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0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沽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静海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3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1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沽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青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北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4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青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5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5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蓟州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滨海新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河东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宁河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6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蓟州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7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和平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津南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1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6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北辰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4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红桥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和平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4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坻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河西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8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1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3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北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7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丽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5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开发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红桥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3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丽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开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0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3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滨海新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北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红桥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6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武清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7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8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和平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2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蓟州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6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4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3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2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和平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6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和平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开发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宁河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6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2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0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丽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1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河东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3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河西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武清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开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2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3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和平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5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南京156****982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1****623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78****315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江苏苏州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
计算公式为: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具体标准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10w+浏览
户口迁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还有权利吗?,想了解户口迁出后还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权吗?
[律师回复] 户口迁出后是否还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权,需要分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两种情况来看,具体如下:
家庭承包
林地承包:如果是林地的家庭承包,即使户口迁出,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因为林地的承包周期长,投入大,从保护承包人权益和鼓励林业发展等角度考虑,允许继承人继承林地承包经营权。
耕地或草地承包:对于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的家庭承包,以户为单位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只是部分家庭成员户口迁出,户内还有其他成员的,不发生继承问题,由户内其他成员继续承包;如果全家户口迁出,且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此时不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如果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这种情况下,如果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可以被继承。
其他方式的承包: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这里的继承人不受户口是否迁出的限制。
江苏土地使用税纳税标准是什么?
江苏土地使用税纳税标准最高每平米15元,最低限额则根据城镇登记,如果是工矿区,为每平米0.6元。江苏省对土地使用税标准的下调可以为企业减轻税负,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使用城镇土地的企业,应当在办理土地证次月开始纳税。
10w+浏览
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是什么?,想了解关于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承包期限:2024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启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 年整省试点,第三轮土地承包预计从 2027 年开始,承包期延长至 2057 年。
承包关系稳定
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
即使农民全家户口迁进城里,土地也不会被无偿收回,不仅可保留承包权,还能在必要时获得经济补偿。
土地调整
遵循 “大稳定、小调整” 原则,对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在个别农户间作适当调整,但要依法依规从严掌握。
存在整户消亡、有偿退出承包地、流转土地、拆迁征收等情况时,土地将被收回并做另行分配。
权益保障
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得到确立,妇女出嫁后在婆家未获得承包地,娘家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离婚时,婆家的发包方也无权收回承包地。
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确保承包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经营模式创新
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组织,实现土地资源的共享和联合经营,推动农村土地的集约化和规模化。
支持农民将承包地流转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土地保护:加强对农村土地的保护,严格控制非农用地的审批,防止非法侵占和破坏土地的行为,以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和促进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证书变更:第三轮土地承包开始后,将统一变更所有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保证承包关系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其他政策
实行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政策,不再根据家庭成员的变化来调整土地。
支持城镇落户农户转让承包权,鼓励进城落户的农民依法自愿转让或退还土地承包权,避免农村土地的荒废和浪费。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61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苏州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
苏州土地使用税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土地范围划分进行征收。根据相关的税收条例等,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进行计算,对象需要分为单位和个人分别征收。税额的标准需要根据不同的土地范围以及上年的收入等等进行具体的计算。
10w+浏览
征地拆迁
苏州市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
苏州市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为0.50~10.00元;中等城市为0.40~8.00元;小城市为0.30~6.00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20~4.00元。
10w+浏览
苏州土地使用税税率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10w+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