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被撞的,可以按照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情况,向事故的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方索要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如果因伤致残的,还可以索要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当然如果事故中骑车人需要承担全部责任的,则只能自己承担一切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