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法上因果关系在于确定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联系,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往往具有直接关联性,侵害隐私权的后果表现为权利人自控信息的“外溢”与私域生活的侵扰,这一事实乃侵害行为所致,换句话来说,权利主体因该不法行为遭受人格利益受损。就非财产性利益受损与行为方面还是比较容易把握的,出问题的地方是财产利益与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认定方面,有没有直接必然的联系则须借助一定的方法,通常从以下两方面把握:时间上有无顺序性,侵害行为是否客观存在。
在看一个具体行为是否构成侵犯隐私权的时候,往往是需要根据侵犯隐私权的构成要件入手进行判断的。如果一个行为符合了侵犯隐私权构成要件的内容,那我们就可以判断该行为就是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此时就需要行为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