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中应当规定补偿安置方式和标准、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应当包括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实行房屋安置的,协议应当包括安置房屋地点、安置房屋面积、差价以及结算方式、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期房安置的,还应当明确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内容;另行审批宅基地安置的,协议应当包括地上物补偿、新批宅基地地点、面积、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对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拆迁人除按照本办法等规定予以补偿、安置外,还应当适当补偿停产、停业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