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2、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的特别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到专利权授予前,他人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费用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专利权人于专利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应当知道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3、持续侵权行为的特别规定:权利人超过2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在该权利有效期内,应判定被告停止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自权利人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