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日前下发《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明确将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十三五”期间,实现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到2020年力争达到48%左右。
今年起四类重点人群落户限制将放宽
1、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高校毕业生
2、取得就业地认证的初级工以上《岗位技能资质等级证书》的人员
3、职业院校毕业生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者高等教育文凭且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
以上四类人员可以按照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就业单位集体户、就业所在地乡(镇、街道)公共地址的顺序,将本人户口迁入就业地。
同时,全省还计划优先解决农村学生升学、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的落户问题。
中小城市不得以积分形式设限落户
除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外,福建其他城市不得采取积分制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以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依据,合理确定落户条件。并要求将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在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确保城市新老居民同城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