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最近在学习关于合同法方面的知识,所以呢,我就想了解一下合同法内容合同的争议内容具体是什么呢

帮助10人 1.5k浏览 #合同事务 匿名 2017-10-21 重庆大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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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 案件咨询助手
    案件咨询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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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如果“备案合同”中的价款约定与中标合同不一致,那么应属于《合同法》中规定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条款。我国《招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那么,哪些内容属于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呢?《合同法》第30条规定,关于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一般来讲,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工期、质量标准、价款属于实质性条款。在上述问题中,备案合同是对价款进行了修改,则可认定备案合同是对中标合同进行了实质性内容的修改,属无效条款。当然,备案合同中的其他非实质性条款,如果与中标合同不一致的,则应以备案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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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17-10-21
  • 大足区维权顾问
    大足区维权顾问
    评分5.0 “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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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某开发项目经过招标,某施工单位中标,依据中标结果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但建设单位为了少交纳税金,与施工单位协商,变更了合同价款,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并以此变更后的合同进行了备案,那么,如果将来发生纠纷,该备案合同的效力如何?又应以哪个合同为准呢?
    关于这个问题,首先应该明确,备案合同与中标合同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黑白合同”。《司法解释》第21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裨性内容不一致的,
    合同法内容合同的争议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所以适应该条款有两个前提,一是经过了招投标,二是中标合同经过了备案。因此,如果当事人用于备案的合同是另外订立的,而不是中标合同时,就不能适用《司法解释》该条款。
    全文
    10 2017-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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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内容合同的争议内容具体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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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有哪些内容呢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购房合同有哪些内容呢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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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宅基地置换协议一方已故还有法律效益吗,想了解法律上如何看待宅基地置换协议中的继承问题?
[律师回复] 关于宅基地置换协议一方已故是否有法律效力及协议中的继承问题,法律上有如下规定和看法:
宅基地置换协议一方已故的法律效力
宅基地置换协议一方已故通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协议符合以下条件:
主体适格:签订协议时,双方均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内容合法: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例如没有将宅基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等违法用途。
程序合规:遵循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如经本集体组织同意等。
一方已故并不影响协议的效力,双方的继承人可继续履行协议。
宅基地置换协议中的继承问题
宅基地不能直接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宅基地本身不能作为遗产直接被继承。
房屋可继承及 “地随房走”: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按照 “地随房走” 的原则,继承人在继承房屋的同时,可暂时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协议权益的继承
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若已故方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对宅基地置换协议中涉及的权益有明确安排的,按照遗嘱或协议执行。比如遗嘱中指定某一继承人继承其在置换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则由该继承人承接。
法定继承:若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子女、父母等法定继承人继承其在置换协议中的权益。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协议中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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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款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呢
合同内容包括:1、借款种类2、借款币种3、借款用途4、借款数额5、借款利率6、借款期限7、还款方式8、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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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般情况下,向银行等一些机构借款,我们都是需要订立一个借款合同的,并且我们签订的借款合同,通常情况下都是需要规范它里面的具体内容的,借款合同中不只是简简单单的就写明我们借了多少钱,同时还应该有什么时候还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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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有什么呢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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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左足舟骨及内侧楔骨及外侧楔骨骨折,可否评残
[律师回复] 左足舟骨及内侧楔骨、外侧楔骨骨折是可以评残的,以下从评残依据和可能的评残等级进行分析:
评残依据
相关标准:在我国,评残主要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该标准对各种损伤导致的残疾程度进行了详细规定和划分。对于足骨骨折的评残,主要考虑骨折的严重程度、治疗后的恢复情况以及对足部功能的影响等因素。
功能影响:足舟骨及楔骨在足部的结构和功能中起着重要作用,它们参与构成足弓,对维持足部的稳定性、缓冲震荡以及行走、站立等功能至关重要。这些部位骨折后,即使经过治疗,也可能会遗留疼痛、肿胀、活动受限等问题,进而影响足部的整体功能,符合评残的基本条件。
可能的评残等级
十级伤残:如果骨折经过治疗后,遗留轻度的功能障碍,比如足部的活动度较正常侧有一定程度的减少,但对日常生活活动(如行走、站立、上下楼梯等)影响较小,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10.6.19)条规定,一足拇趾功能丧失 75% 以上;一足 5 趾功能丧失均达 50%;双足拇趾功能丧失均达 50%;双足除拇趾外任何 4 趾功能均完全丧失,可评定为十级伤残。
九级伤残:若骨折较为严重,如粉碎性骨折,或治疗后出现骨折不愈合、畸形愈合等情况,导致足部功能明显受限,对日常生活产生较大影响,例如行走时疼痛明显、不能长时间站立或行走等,可能符合九级伤残标准。根据 5.9.6.21)条规定,一足拇趾缺失或者丧失功能 90% 以上;一足 5 趾缺失或者功能完全丧失,可评定为九级伤残。
具体的评残结果需要由具有资质的专业司法鉴定机构,根据伤者的具体伤情、治疗病历、恢复情况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详细检查和评估后才能确定。
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是什么?,想了解关于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承包期限:2024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启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 年整省试点,第三轮土地承包预计从 2027 年开始,承包期延长至 2057 年。
承包关系稳定
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
即使农民全家户口迁进城里,土地也不会被无偿收回,不仅可保留承包权,还能在必要时获得经济补偿。
土地调整
遵循 “大稳定、小调整” 原则,对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在个别农户间作适当调整,但要依法依规从严掌握。
存在整户消亡、有偿退出承包地、流转土地、拆迁征收等情况时,土地将被收回并做另行分配。
权益保障
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得到确立,妇女出嫁后在婆家未获得承包地,娘家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离婚时,婆家的发包方也无权收回承包地。
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确保承包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经营模式创新
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组织,实现土地资源的共享和联合经营,推动农村土地的集约化和规模化。
支持农民将承包地流转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土地保护:加强对农村土地的保护,严格控制非农用地的审批,防止非法侵占和破坏土地的行为,以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和促进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证书变更:第三轮土地承包开始后,将统一变更所有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保证承包关系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其他政策
实行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政策,不再根据家庭成员的变化来调整土地。
支持城镇落户农户转让承包权,鼓励进城落户的农民依法自愿转让或退还土地承包权,避免农村土地的荒废和浪费。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什么内容呢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什么内容呢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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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离婚协议不要抚养费能反悔吗
[律师回复] 离婚协议中约定不支付抚养费后是否可以反悔,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以下是相关法律分析和案例参考:


1.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双方签字并办理离婚登记,协议内容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因此,原则上双方应按照协议履行义务。


2.能否反悔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反悔:

? 情势变更:如果抚养子女一方的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如收入锐减、突发重大疾病或子女教育、医疗费用大幅增加等情况,导致原协议无法满足子女正常生活、教育或医疗需求,抚养子女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 子女合法权益:子女在必要时有权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例如,子女因升学、患病等原因需要更多费用支持时,可以要求未直接抚养方支付抚养费。


3.法院的裁判原则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 原协议是否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 子女的实际需求,包括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费用。

? 双方的经济状况,特别是提出反悔一方的经济能力。

? 是否存在情势变更,如家庭变故、经济状况恶化等。

如果不存在上述重大变化或情势变更,仅因一方反悔而要求支付抚养费的,法院一般会尊重原协议的约定。


4.建议
如果您希望变更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条款,建议:

? 协商解决:首先与对方协商,争取达成一致意见。

? 准备证据:如果协商不成,需要向法院起诉,应准备好相关证据,如经济状况变化的证明、子女实际需求增加的证明等。

? 法律咨询: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以维护自身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总之,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条款并非绝对不可变更,但需满足法定条件或存在情势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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