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析:
尊敬的--厅办公室领导:
您好!
非常感谢领导给予我在厅办公室工作的机会以及在这一年半里对我的帮助和关怀,因我应聘--(单位)--一职并已得到录用,故现向厅办公室提出辞职申请。
我于--月到--厅工作,感谢办公室领导在工作上给予了我大力帮助和支持,使我在办公室文秘(聘用)工作岗位上学到了宝贵的知识和实践技能,也学到了工作以外的为人处世的道理,这些都为我在将来的工作和生活中带来帮助和便利。同时,也感谢厅办公室全体同事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望领导批准我的申请,并请协助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在正式离职之前我将认真继续做好目前的每一项工作。
祝自治区--厅事业蓬勃发展,祝办公室领导和同事们前程似锦,鹏程万里!
辞职人:
年月日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