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间借贷律师函的回答为河北科技有限公司:我们是律师。本律师事务所接受李当事人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就你司拖欠李借款一事正式函告你司:2014年4月30日,你司向李借款30万元,约定年利率是24%。经协商,7月25日,你司同意7日内先行返还20万元本金,另外10万元重签。承诺作出后,你方迟迟不予归还20万元借款,经我方委托人多次催促,仍然不予归还,开始仅给予部分利息,后来更是本息都不予返还。鉴于上述事实,我们郑重向你司提出以下法律意见:你司与李之间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你公司借我方当事人30万元,应当按照承诺归还李合同款贰拾万元,并应依约定支付每日千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你司的行为已构成预期违约。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你司迟迟不返还承诺归还的贰拾万元借款的行为,已经从行为上明确表明对其后签订的拾万元借款不予返还,我方依法享有合同解除权,你司对于拾万元借款应同时归还,并同时支付利息。
3、如你司能在收到律师函五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款义务,我方委托人李可以适当减免你司应承担的部分借款利息和违约金。鉴于李与你司先前良好关系,为使事情得到融洽、圆满解决,在本律师调解阶段,你司如能在函告日期内履行还款义务,李将适当减免贵司应支付的借款利息及相应违约责任如贵司未能在函告日期内向李返还叁拾万元借款,本律师将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追究你司的相关法律责任,届时,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皆由你司承担。专此函告,务请贵司审慎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