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婚内分居的增多及公民维权意识的增强,近几年索要婚内子女抚养费的案件逐渐增多。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只要出现了“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子女就可以行使权利,离婚并不是子女主张抚养费的前提条件,婚姻关系存续时,子女也可以主张抚养费。其次,给付抚养费的时间段如何确定。因婚姻关系还存在,加之每个家庭中各成员分工不尽相同,所以很难从生活琐事上判断孩子父亲或母亲哪一方尽的抚养义务多,哪一方尽的抚养义务少或没有尽抚养义务。审判实践中多以分居时间作为关键节点来判断是否给付抚养费,即子女可以向未与自己共同生活的一方父或册主张父母分居期间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