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规规定:“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北京违章停车处罚从严 罚200元记3分
北京市公安交管局负责人说,即日起至年底,交管部门将在北京全市展开停车秩序整治集中攻坚行动,以实现“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为目标,展开高频巡查、高限处罚、高压执法。
其中,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禁止长时停车标志的地点违法停车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停车的”违法行为;在设有禁止停车线、禁止长时停车线、导流线、网状线的地点违法停车的,认定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停车的”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200元罚款,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3分;在这些地点之外的地点违法停车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200元罚款处罚。
交管部门表示,将因时、因地做好停车资源“加减法”:针对购物、餐饮、娱乐热点地区,削减部分路侧停车泊位,引导市民减少不必要的驾车出行;针对居住区、医院周边,积极协调社会单位,最大限度挖掘停车资源,满足刚性需求。
同时,交管部门将依靠属地街道、居委会,对居民社区停车资源开展摸底排查,统筹加强静态停车组织管理,推进居民社区自治;在城六区建成20个停车示范小区,与150条示范大街联网成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