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以房地产投资、联营时,应当分解为销售不动产或转让无形资产与对外投资两项事项处理,对于被投资企业来说,其接受投资所取得的房地产,应按投资协议、验资报告、房地产评估报告以及转让房地产发票等作为确认接受投资房地产的成本价值入账。
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增值税属于环节课税制,即企业每转让一次房产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行为,就应依法申报对应环节的土地增值税,本环节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的确认,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等的规定,都是以取得房地产时所支付的成本、费用等价款和法定的扣除项目作为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