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合同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宅基房屋买卖相关的事宜,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土地证号: 土地面积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地面上盖有的房产所有权转让给乙方所有。
二、双方约定对上述宅基地及房屋转让价格: 元人民币。
(大写: )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方第一次性付 元人民币给卖方后,宅基地的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归买方所有;卖方在收到买方的款项后,应在一个星期内将房屋交给买方。
四、卖方保证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在买卖之前纯属甲方个人所有,并且保证没有将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及房屋进行抵押给另外的任何一方,也不存在其他纠纷和债权、债务等各种纠纷,如上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买卖交接后因甲方发生在买卖前存在的债权、债务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且按甲方违约处理。同时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五,甲方必须无偿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等过户手续,有关过户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六、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该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权、处置权、以及因国家动拆迁安置政策带来的所有权益都是乙方的,与甲方无关;
七、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等其他证件未能办理前,以本合同为准。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转让款 元人民币,并赔偿违约金 元人民币,如有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建房、装修工程款和房地产增值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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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乙方反悔,则以付的土地转让款作为违约金偿付给甲方。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
一、补充协议:
十
二、为了保证合同的公正性,特别邀请了第三方来共同见证。
十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方证人执一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四、第三方个人资料: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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