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停产停业的损失计算标准是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年生产或经营利润×停产停业期限。北京针对非住宅型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公式是: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月净利润×修正系数员工月生活补助)×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期限。其中月净利润是指生产经营者利用被征收房屋,在停产停业期间每月平均能够获取的净利润,按征收时上一年度月平均净利润计算。员工生活补助标准按北京市上年度全市月平均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计算。修正系数基准值为1,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市场预期进行修正。各地对征收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都有一定的计算标准,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