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离婚可以复婚。
离婚后又申请复婚,应按结婚的规定办理。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按下列情况处理:
1、如果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应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
2、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须经我国裁定承认其效力;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3、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的,或者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申请我国承认裁定其效力,但必须经该出具离婚证的国家的公证公证,并经其授权机构认证和我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