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三倍工资,用人单位不得非法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的合法工资.
对于2016年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有如下标准:
1.元旦:2016年1月1日
2.春节:2月7日、8日、9日
3.清明节:4月4日
4.五一劳动节:5月1日
5.端午节:6月9日
6.中秋节:9月15日
7.十一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以上是2018年春节放假加班费怎么算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