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根据实际案情决定。
解析:
故意伤害致残的处罚应当根据实际案情决定,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常见可以从轻、减轻量刑情节的情况有: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故意犯罪。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未遂犯。
5、从犯。
6、有自首情节的。
7、有坦白情节,综合考虑如实供述罪行的阶段、程度、罪行轻重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8、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9、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量刑幅度。
10、有退赃、退赔的情节的。
11、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
12、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
13、被告人在羁押期间表现好的。
14、被告人认罪认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