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并对福建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做出调整。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福建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2016年,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做好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的紧密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2017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高保障水平,有效防止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意见确定,福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所有参保(合)人员,为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当参保人员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大病保险执行现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对部分疗效肯定、临床治疗必需的重特大疾病特殊用药,可探索通过谈判方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以上是2016福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信息,下面介绍福建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中民保险网也提供健康保险在线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