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驾驶是一种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容易引致车祸的行为。对于客车超载多少定为危险驾驶罪,《刑法修正案(九)》将“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的犯罪圈。由于超载型危险驾驶情况较为复杂,不同情形的超载型危险驾驶所反映出的行为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均有不同,加之目前尚未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超载型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定罪量刑进行细化解释,所以法院在审理超载型危险驾驶案件之时,应该全面考量案情,遵循主客观相一致原则,结合被告人的客观行为、主观恶性、认罪态度、行为危险性等情节,在定罪量刑时综合判断,做到定罪准确,量刑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