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法律对非法同居作出了以下分类。
解析:
法律对非法同居作出了以下分类:
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例如,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有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
其他分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