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如果法定代表人的欠款属于个人欠款,则不可以要求公司来承担。
解析:
如果法定代表人的欠款属于个人欠款,则不可以要求公司来承担。
但如果法定代表人的该笔欠款是为了执行公司意志而产生的,则可以要求公司来承担这笔借款。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