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严格来说,仅允许个人养殖蓝孔雀或者白孔雀并不算触犯法律规定,这主要由于这两种孔雀物种并非保护动物之列。
然而,就我们国内孔雀种类而言,实际上共有三类:即绿孔雀、蓝孔雀与白孔雀。
其中,绿孔雀已被列入国家一级重点野生保护动物之名单,任何人不得擅自私自饲养、出售以及进行运输。
相较之下,蓝孔雀尚未被划归为受保护鸟类;而白孔雀,实际上是蓝孔雀的变异品种。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以上各类孔雀中唯有绿孔雀为保护动物,私人购买及捕杀该物种均构成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条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保障依法从事野生动物科学研究、人工繁育等保护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