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刚颁布的新《民法典》里,并未对彩礼做出明确规定,但却明确表示严禁借助缔结婚姻的行为来要求对方交付财务。
这一习俗被称为订亲财礼、聘礼或聘财,是我国古代婚礼流程之中的重要环节。
根据《民法典》的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内容“关于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其中明确指出禁止包办婚姻、买卖婚姻以及任何形式的干涉个人婚姻自由行为;严厉禁止重婚现象;严格制止已取得合法伴侣关系的个体与他人进行非正常的共同居住生活;强烈反对家庭暴力行为;以及坚决反对家庭成员之间存在的虐待和遗弃行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