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此问题中确实存在某些减免项目。关于工资的发放,若是未代扣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相关款项,则可能导致后续追索税务罚款。无论企业采用何种支付方式向员工支付款项,均需代收包括员工个人所得税在内的所有相关税费,以及社保与住房公积金等个人承担部分。因此,即使企业选择使用个人账户代替企业账户发放员工工资,也依旧需依法扣除相应的各项税款。倘若公司并未按照规定为员工进行报税,或是擅自在公司工资申报过程中篡改数据,进行逃税漏税行为,那么这种做法无疑是违法的。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对于工资、薪金所得的相关收入,在每月实际收获金额扣除三千五百元基本生活费之后的余额,即为应纳税所得数额。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