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执行部门私自拆除违建”的问题,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即使是违建,执行部门也不能私自拆除。他们必须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拆除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对于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许可证规定进行的建设,应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才可以拆除。这意味着,拆除违建必须经过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等前置程序,而不能直接进行拆除。
法规
如果执行部门未经法定程序私自拆除违建,这可能构成违法行为。您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