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业主委员会需承担以下权利:
首先,具有召集并召开业主大会的权力,同时也有权参与讨论和修改业主公约以及业主委员会章程等事宜;其次,业主委员会有权作为所有业主的代表,与经过业主大会慎重挑选的物业管理企业签署物业服务契约;再者,业主委员会的义务还包括实时掌握业主及物业使用者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监督并协助物业管理企业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协议中的所有条款;此外,业主委员会需要审议并通过整年的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成本预算;还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业主委员会有权对公共建筑及公共设备的运行和维护进行监督检查;最后,业主委员会还需要负责监督业主公约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在必要时提出修正或完善意见,确保业主共同利益的最大化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