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律法,在我國進行影视制作攝影工作的外籍人士若發生違規或者犯法行為,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予以處理。通常的處置辦法可能包含有警示、課金、治安拘留、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製定在中國的逗留期限或直接帶離出境等措施。
此外,對于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籍人士,如果他們在中國做出違規打人的情況,則需要通過聯邦外交途徑進行解決。若被確認有行動上的暴力嚴重程度,處罰將會涉及到五日以上至十日以下的拘留以及二百元至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節較輕,則可能只接受五日以下時間的拘留或者收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據此規定,若有以下之中任何一種情况發生,行動者將被處以十日以上至十五日以下的拘留,並且需交付五百元至一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