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宣判形式方面,主要可以划分为两大类别:一是当场宣判;二是定时宣判。前者的具体做法为:经过合议庭内部讨论与评估并得出最终结论,或者是独任审判员对案件进行详细深入的审查后,立即在法庭现场向公众公布判决结果。而后者则是指:合议庭完成内部讨论与评估,或者独任审判员完成案件审查后,由人民法院在另行确定的日期内,公开宣布判决结果。在宣告判决的过程中,必须明确告知当事人他们所享有的上诉权、上诉期限以及上诉应向哪个法院提出等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
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