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岗员工因疾病引发身亡时,所在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补偿项目:
1.丧葬费用,其中包括死亡当月员工薪酬中三个月的标准。
2.抚恤金,对于英勇就义或者因公殉职者,抚恤金额将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以及该员工生前四十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进行计算;而对于因病去世的员工,其抚恤金额则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加上该员工生前四十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3.遗属生活补助费,这是对员工家属的一种经济支持,以帮助他们度过困难时期。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