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治安问题的案件中,如果情节恶劣并涉及到对残疾人施暴,则应当采取更为严厉的惩罚措施。倘若已经触犯了刑事法律法规,那么针对残疾人实施暴力、故意非法侵害其身体健康权的行为将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行,并面临相应的惩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罪犯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不同程度的惩处;如若致使受害者身负重伤,则需承担三年以上、至多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对于那些导致受害者死亡或者使用极其残忍手段使受害者遭受严重残疾的罪犯,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制裁。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