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自然人触犯洗钱罪行的行为,法院有权力对其进行法律惩治,其中包括没收他们在实施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走私犯罪过程中所获得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此外还需要判处相应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刑期,同时还要追究相关罚款金额。而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案件,则可能需要判处五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要根据洗钱数额的大小,处以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金。
对于单位犯下此类罪行的情况,法院同样有权对该单位进行法律制裁,具体方式是对其施加罚金惩罚,同时也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刑事处罚,通常会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