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在押人员在被羁押期间,其家属经过许可后便可前往看守所进行探访。而如果在押人员的伴侣、父母或子女患有严重疾病或生命垂危,除非涉及到情节极其严重的案件,通常情况下,在得到办案机构的同意以及公安部门的批准之后,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是允许该在押人员回家探望亲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