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缺乏对还款时间作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相应的欠条所涉及的相关案件的法律诉讼有效期将自贷款人拒绝履行其应负之债之日起算。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文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有关维护民事权益的诉讼请求时限需为三年。
因此,当由于个人借款所引发的各种纷争导致争议时,作为债权人一方若意图在公正的法律框架内寻求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则必须自债务约定的履行期限满并开始计算诉讼有效期,且该时期限须为严格意义上的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