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谋求非法权益”是指实施行贿行为的人破坏了法律、法规、规章或是政策所规定的市场准入条件,或者是向对方索求违反这些规定的权益,以期获得某种便利或优惠措施。
然而,若行为人是出于合法权益的考虑,从而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财务资助,那么这种行为并不构成行贿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