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法多次传唤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在涉及到司法审理所需过程中,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多次传唤。
然而,在执行这一程序时必须附有相应的传唤法律文件作为依据,且具体的执行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和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