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治安处罚行为并不会在个人档案中留下被称为“案底”的详细记载。
“案底”是指当事人曾经实施犯罪行为的具体记录,也可称之为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其通常意义上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特指表明曾触犯刑事法规的档案纪录。
根据相关规定,如有人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威胁到公共安全,损害人身权益和财产权利,妨碍国家社会发展的正常运行,且这种行为已经具有社会公害性质,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将对其进行刑事追责;
然而,如果这些行为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标准,则应由公安机关依据本法进行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