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盗窃涉案价值达人民币两千元者,被视为数额较大之范畴,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刑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责任。
具体而言,1、对于盗窃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或者实施了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恶劣行径的犯罪分子,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若盗窃数额达到巨大程度,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若盗窃数额特别巨大且具备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那么犯罪嫌疑人将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严厉制裁,并且还要附加罚金或没收财产;
4、而在司法实践中,“数额较大”通常为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之间,“数额巨大”大约为3万元至10万元,至于“数额特别巨大”则为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
5、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因此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上述金额标准可能会有所提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