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中所缴纳的乃是保证金而非罚金。
在诉讼过程中,若法院或警方批准取保候审并要求缴纳保证金,则必须严格履行该项规定。
当结束取保候审的审理阶段时,保证金会全额退还给相关人员。
申请取保候审的人需要提供担保人或直接缴纳保证金,至于选择哪种方式,应由负责执行取保候审的机构进行裁定,当事人不得自行决定采用何种方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