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被依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无罪释放的几率相对较低,然而,这仍然需要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进行仔细评估与判断。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针对特定案件涉及到的特定紧急状况,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对正在实施违法行为的现行犯或者犯罪嫌疑人行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情况下,采取临时性地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在此特别强调,刑事拘留并非刑事制裁的最终手段,而是一种暂时性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