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吞受贿所获取的财物并非必然构成侵占罪。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所谓侵占罪,乃是指在以非法手段占有他人托管财产、遗失物品或隐藏财物为目的的前提下,未经授权而将其占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拒绝归还的违法行为。因此,侵占罪的犯罪客体主要针对的是被托管的财产、遗失物品以及隐藏财物等,而非受贿所获取的财物。对于侵吞受贿所获取的财物这一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涉嫌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