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初次犯罪者而言,倘若能够主动投案自首且涉及的犯罪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人民币的数额标准,那么他们将面临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刑罚,同时还可能被单独处以罚金。在量刑方面,自首情节无疑会成为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重要依据,甚至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还可能导致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仍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犯罪行为的严重性、犯罪嫌疑人的悔过表现以及是否存在立功表现等诸多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