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南京地区涉嫌犯非法拘禁罪的量刑能否适用缓刑,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被告方的悔过表现。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若其犯罪情节轻微、有真诚悔过之意、不再具有再次犯罪的风险,并且对社区不会产生严重负面影响,则可依法宣告缓刑。因此,倘若非法拘禁罪的刑期恰好落在这个范畴之内,同时又符合上述所有条件的话,那么被告方是有可能获得缓刑判决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