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构成要件层面,拐骗儿童罪侵犯的主要客体为受害者的家庭关联及儿童的法定权益,与之相比,拐卖妇女、儿童罪所侵害的却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故二者性质存在显著差异。另一方面,从犯罪对象角度观察,拐骗儿童罪的打击范围仅限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群体,然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犯罪对象却涵盖了广大群体,既包括成年女性,亦包含儿童。
再者,从犯罪目的来看,拐骗儿童罪的主要动机在于收养或使用、奴役被害人,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根本目的则是为了获取金钱利益,进行非法贩卖活动。若拐骗儿童的行为是出于贩卖牟利的意图,那么便应当按照拐卖妇女、儿童罪来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儿童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