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若行为者实施了抢夺行为且实际上非法占有的是公私财物,则该行为便可被视为本罪的既遂状态。
2、然而,抢夺公私财物这一行为,需要满足数额较大,或是多次进行此类行为的前提条件方能构成犯罪。换句话说,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抢夺乃是成立抢夺罪的法定必备要件。
3、然而,既遂的判定依据便是实际控制并占有了公私财物。抢劫罪作为侵犯财产罪中的一种,其危害性之大、性质之恶劣堪称首屈一指。通常情况下,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行夺取他人公私财物的行为,均符合抢劫罪的基本特征,从而构成抢劫罪。在立法层面,并未对抢劫的数额及情节作出任何限制性的规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