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此类人选即指犯罪嫌疑人的家属。
然而,仅当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得到了他/她的亲属的授权并聘请律师处理相关事宜之后,这位律师才能在完成必要的代理手续后前去探望这个犯罪嫌疑人。律师的会见权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这一点不容忽视。法律设定律师会见制度的初衷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能够充分行使他们的诉讼权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