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某人携带着凶器实施了抢夺行为,那么这并非仅仅构成普通的抢夺罪,而应被视为更为严重的抢劫罪。关于刑法为什么会做出如此规定,理由在于在众多抢夺案中,行为人随意外带的凶器往往容易在现场转化成实际的暴力行使或造成暴力威胁,进而对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造成极大损害。这种情况下,其所侵犯的法益与抢劫罪的危害性实际上相当,因此,立法者的初衷便是通过法律拟制的方式,以更严格的标准来打击此类携带凶器进行抢夺的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