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侵占罪的司法实践中,原则上应当由案件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然而,若被告人身处于更为适宜审理此案的地域,例如被告人的常住地,则可考虑由该地区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侵占罪,是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之目的,将原本属于他人代为保管的财产、遗失物或埋藏物擅自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拒绝归还给原所有者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